按照公证发展规律科学贯彻司法部质量工作要求
刘楠主任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
会上,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刘楠主任作动员讲话,并强调三点要求:
1、认真领会司法部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要求,按照公证自身发展和运行规律,科学、准确地落实司法部要求。司法部根据当前的公证质量紧急态势提出了公证质量管理的新要求,这些要求提纲挈领,起到了指引作用。本处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根据本处实际状况,科学地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意见,使本处公证工作符合公证自身发展和运行规律,避免简单、机械地处理复杂的公证法律问题。
2、充分发挥公证人员的聪明才智,寻找公证质量风险管控和满足人民群众公证需求的平衡点,在公证质量风险管控的同时继续贯彻公证便民、利民的要求。当前的公证质量紧急态势是因为部分缺乏诚信的当事人滥用公证机制所导致的,一方面要通过实施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将这些当事人识别出来,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其他当事人的正当公证权益。通过合理的质量管理举措争取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要避免矫枉过正。这就需要公证人员发挥聪明才智,进行深入研究,进行创新工作。同时,本处公证人员应当继续贯彻公证便民、利民的要求,新的质量管理举措的压力和实现方式应当主要由本处来承担,尽量不给当事人增加额外的公证手续。
3、以司法部要求为契机,持续推进本处业务监管建设,做好本处长期质量工作。从2014年以来,本处对全处质量管控体系和机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制定了《鲁西公证处过错责任追究及过错赔偿制度》、《鲁西公证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基础性公证文件,并为公证业务人员更换了高配置的办公电脑及高拍仪,科学、规范完善公证业务质检、审批流程,建立以审批作为主要手段的风险控制体系。本处质量工作要以司法部要求为契机,继续深化本处公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本处既定的质量战略推进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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